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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食品销毁的我国食品安全制度

2021/5/24

  食品安全这一全民大事,必须有完整详细的制度来保证食品安全。那么,中国的食品安全制度是怎样的呢?今天,环境科学技术告诉我们中国的食品安全制度。

  自2004年1月1日起,中国一次在大米、食用植物油、小麦粉、酱油、醋五大食品行业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第二批十大食品肉制品、乳制品、便利食品、速冻食品、膨化食品、调味料、饮料、饼干、罐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。国家质检总局3~5年,对所有28种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。

  描述:

  质量安全这个词已经不用了,用生产许可证代替。

  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》适用范围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以销售为目的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活动。不包括进口食品。包括三个具体制度:生产许可证制度。对于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,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,允许生产认证范围内的产品;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允许生产食品。强制检验制度。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。市场准入标志制度。对于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食品,出厂前必须在其包装或标志上加印(贴)市场准入标志-QS标志,未加印(贴)QS标志的食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。


过期食品销毁的我国食品安全制度